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4-06-03   信息来源: 学生工作部(处)、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  访问次数: 10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突发困难生活补助

(一)20245月以来,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申请突发困难生活补助:  

    1.学生本人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,或突发急重病症,所治疗费用较大,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,直接影响到在校基本生活;

2.家庭主要成员遭受意外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到基本生活;

3.自然灾害使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到基本生活;

4.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;

5.因其他情况影响基本生活。

(二)补助标准

    生活补助金按1000元/人标准发放。

二、返乡路费补助(学院自行组织开展)

(一)申请条件

    1.家庭经济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;

    2.品行端正,学习努力,在校期间表现良好;

3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未在违纪处分期内。

(二)补助标准

    返乡路费补助原则上300元-500元/人的标准发放。

三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

(一)申请条件

未就业且有就业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(本科生校级补助已于本学期初开展,本次院级自行开展)。

补助标准

校级补助2000元/人标准,院级标准由学院(部)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

四、校级申请程序

    1.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班级推荐(原则上每学生仅可以申请其中1项)  

    2.学院(部)审核学生基本情况,汇总上报需补助的学生拟资助名单;

    3.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,确定资助名单和补助金额;

    4.通过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缴费卡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严格补助审核工作。各学院(部)要明确申请条件,想方设法关心学生,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,组织做好学生申请、审核工作。

(二)注重保护个人隐私。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,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;不能对外泄露学生身份证件号码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。

(三)按时报送相关材料。各学院(部)610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(附件1)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突发困难生活补助(附件2详情请见校内官网)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,于6月20日报送至学生工作处。

  人:刘老师、陈老师

联系电话:22862035

工作邮箱:zzzx@e-sportscast.net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工作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6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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